医科各单位:
为促进齐鲁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事业发展,鼓励广大医务员工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发表医学教育研究论文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自2018年1月起(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医科各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有国内正式刊号或者S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医学教育研究为主题的论文。
二、资助内容:发表论文的审稿费、版面费、检索查新费。
三、资助标准:未承担教研教改项目者,由齐鲁医学院负责对上述费用进行一次性报销;目前承担学院及以上级别教研项目者,先从所承担的项目中报销,项目经费使用完后,由齐鲁医学院负责报销。
四、资助流程:论文正式发表后,将相关费用正规发票及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全文的扫描件提交给所在单位教务员老师登记,由各单位教务员老师统一发送至lvhong@sdu.edu.cn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邮件通知,后续报销手续按通知办理。
齐鲁医学院教务处
齐鲁医学院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