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管理部门:
为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科研成果,根据《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及《关于评选齐鲁医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现将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下简称“医融中心”)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工作基本要求
医融中心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推荐评选基本工作要求见《关于评选齐鲁医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一”至“四”设奖宗旨、评审原则、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下简称“教学办”)统筹医融中心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分配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学科设置校级优秀成果奖优秀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和院级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医融中心评审奖励等级及名额分配如下:
1.校级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校级优秀成果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
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位 |
基础研究类 |
实践应用类 |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 |
1 |
1 |
备注:此为推荐名额分配,非最终获奖结果。
2.院级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院级优秀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7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院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培养单位 |
院级优秀成果奖奖励等级 |
基础研究类 |
实践应用类 |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 |
一等奖 |
1 |
1 |
二等奖 |
1 |
1 |
三等奖 |
1 |
1 |
合计 |
|
3 |
3 |
备注:被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奖但未获奖的成果可继续参评院级优秀奖
三、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填报成果信息:
① 研究生个人须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
② 获奖成果证明材料: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若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
注意:a.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b.影响因子和分区(仅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所发布标准,医学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成果IF以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
c.支撑成果应为2026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2.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签字。
3.申请人员向导师所在医院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时间要求:2026年5月6日下午17:00前
报送地点:所在培养医院教学管理部门
(2)提交材料清单:
①《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本人及导师签字)
② 获奖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以“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申请奖项”命名,如“2021123123+张三+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
③ 《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与系统中一致)
④ 实践应用类需报送答辩视频,内容为申报人对成果的介绍,一般常用的是通过腾讯会议等软件,对成果进行PPT介绍,需要本人出镜,视频时长5分钟内,答辩视频大小不做限制,如因格式大小问题需要压缩,尽可能要保证视频清晰,视频请采用主流媒体格式封装,并以“学号+申请人姓名+实践应用类成果答辩视频”命名。
4.医院管理部门审核与推荐:
(1)医院管理部门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
(2)确定医院拟推荐的优秀学术成果,并填写《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5.医院管理部门向齐鲁医学院教学办报送材料:
(1)时间要求:2026年5月7日下午17:00前
(2)提交材料清单:
①《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内容必须严格与系统信息一致;此表格纸质版需要审核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盖章;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yiminghui@sdu.edu.cn)。
②《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每位学生材料命名为“XX学院-类别(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发送电子版至yiminghui@sdu.edu.cn)。
③ 研究生成果及其证明材料(每位学生材料命名为“XX学院-类别(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x【医院推荐顺序】”,发送电子版至yiminghui@sdu.edu.cn)。
④ 实践应用类申报除在系统填报外,需以医院为单位统一发送答辩视频,文件夹以“医院+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答辩视频”命名,以百度云盘方式报送。
6.医融中心推荐及评审: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医融中心各医院申报成果的评审排序与推荐,确定推荐的同学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四、其他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审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实践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应用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3. 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为最终审核(请务必保障附件1与附件2填报数据一致),审核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学校不再组织材料复核。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选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推荐成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5.学院评审阶段无需系统填报,学院评审后获得推荐至学校参评校级优秀成果奖者方需填报系统,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